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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HKT) 2020-10-31

【錯誤】網民稱「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稱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有誤」?

圖一:「連登」網民質疑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就中國在世行營商報告排名的發言出錯。

摘要

  • 「連登」網民發文質疑,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發言提到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沒有證據顯示屬實。
  • 經查核,駱惠寧沒有說過「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他的原話是:「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
  • 翻查世界銀行的數據發現,中國在2020年的「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得分為16.5(滿分為18),在所有評估的經濟體中排名第一;中國在2019年的該項得分15.5,在所有評估的經濟體中排名第三。而北京作為參評樣本城市之一,「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得分連續兩年全球排名第一
  • 網民關於「駱惠寧稱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有誤」的說法錯誤。至於駱惠寧指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表達不夠嚴謹 ,屬「部分真實」。

背景

網民「StayFocused」於2020年7月13日在「連登」論壇的「時事台」發文。題目為「中國排名第一?」(China ranked #1?)的帖文指,中聯辦主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在2020年7月8日參加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的致辭中提到,中國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該網民質疑,駱的說法缺乏依據,未找到資料證明相關排名屬實。

世界銀行自2003年起每年發佈《營商環境報告》,通過測量開辦企業、辦理施工許可證、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獲得信貸、保護少數投資者、納稅、跨境貿易、執行合同和辦理破產等10項指標,對全球190個經濟體的營商環境進行評分排名。

查核

本文的查核點為:網民指「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稱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有誤」的說法是否正確?

在「連登」網民「StayFocused」的貼文中,包含內容為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於2020年7月8日參加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時致辭的短片。帖文中亦附上兩張該短片截圖,並用紅色圈出短片中字幕「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和「排名第一」。

「連登」貼文中短片是由「dotdotnews點新聞」於2020年7月8日上載至YouTube,題為「駐港國安公署今揭牌 駱惠寧:香港已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歷史」。查看上述短片,駱惠寧有關中國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的完整發言為:「 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的官方網站,在2020年7月8日發佈了「駱惠寧在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上的致辭」一文,文章為駱惠寧當日在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上發言全文。文中提到有關中國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的完整表述為:「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中國內地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環境,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許多在華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是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中聯辦」官網於2020年7月9日發佈「駱惠寧在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上的致辭視頻」,短片中的發言與前一日發佈的致辭內容相符。

經查核,駱惠寧沒有說過「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他原話是:「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

根據世界銀行於2020年8月27日發佈的「關於《營商環境報告》數據違規的聲明」,2017年10月發布的《2018年營商環境報告》和2019年10月發布的《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的數據更改存在一些違規行為,數據更改與營商環境調研方法不符。世界銀行正對最近五年的《營商環境報告》在機構數據審查過程之後發生的數據更改進行系統審查和評估,並將根據調查結果采取行動,並追溯糾正受違規行為影響最大的國家的數據,在進行評估時將暫停《營商環境報告》的發佈。《華爾街日報》2020年8月29日報道,一名了解這項決定的人士透露,中國、阿塞拜疆、阿聯酋和沙特阿拉伯這四個國家的數據似乎被不當修改。

由於事件仍處於調查中,未能證實有關數據更改及調研方法不符是否與本報告涉及的數據有關,本事實查核中心團隊決定仍使用已發表的官方報告內容為參考資料,包括《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

針對中國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近兩年的排名,翻查世界銀行發佈的《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得知,中國在2019年和2020年的總體排名分別為第46及第31。2019年和2020年連續兩年分數最高、即排名第一的是新西蘭。

至於駱惠寧發言中提到的「司法程序質量」,是世界銀行計算各經濟體營商環境便利度分數中,指標之一「執行合同」中的一項。根據世界銀行給出的《營商環境便利度排名和營商環境便利度分數的計算方法》,十項參評指標指標之一的「執行合同」 中,包含「時間(Time)」、「成本(Cost)」以及「司法程序質量指數(Quality of judicial processes index)」。「司法程序質量指數」的範圍為0—18,0為最低,18為最高。

2020年和2019年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的數據顯示,中國在2020年和2019年的「執行合同」指標分別排名第五和第六。 其中,中國在2020年的「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得分為 16.5,在所有評估的經濟體中位列第一;在2019年的得分為15.5,在所有評估的經濟體中與澳洲、新加坡並列第三,哈薩克與盧旺達以得分16並列第一 。

圖二:中國在2020年世界銀行營商報告「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得分為 16.5,在所有評估的經濟體中位列第一。

圖三:中國在2019年世界銀行營商報告「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得分為 15.5,在所有評估的經濟體中位列第三。

《營商環境報告》根據聯合國人口統計數據,選擇各國常住人口最多的城市作為樣本城市。自 2014 年起,報告對美國、中國、俄羅斯等 11 個人口超過一億的國家,選擇常住人口最多的兩個城市作為樣本城市,並以人口數為權重,加權平均換算一國得分。目前中國的樣本城市包括北京和上海,權重分別為 45%、 55%。 北京作為樣本城市之一,在2020年的「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得分為 16.5,2019年的得分為16,連續兩年在報告中位列第一。

進一步查核發現,「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的說法並非首次出現。在2020年5月19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第三場新聞發佈會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提到,中國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中的排名明顯提升,其中「司法程序質量」連續兩年排名全球第一。國新辦的官方網站在2020年5月20日,亦刊出了題為「『司法程序質量』指標 連續兩年全球第一」的相關報道

經查核,中國 「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在2020年和2019年的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中分別排名為第一和第三。按照世行的計算方法,北京作為中國的參評樣本城市之一,其「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因此,駱惠寧所說的「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存在不嚴謹之處,不是完全正確 。

結論

駱惠寧並未說過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他的原話是,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網民關於「駱惠寧稱中國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有誤」的說法錯誤,屬於斷章取義。

中國 「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在2020年和2019年的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中分別排名為第一和第三。樣本城市北京2020年和2019年的「司法程序質量」指標, 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的說法不嚴謹,屬「部分真實」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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